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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:新房陽臺如果沒有污水管,建設單位要增設
11 月 28 日,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對《南京市排水條例》進行了審議,建議批準。現代快報記者獲悉,今后為規(guī)范雨污分流的源頭管理,新建、改建住宅的陽臺(平臺)應當單獨設置污水官網設計管道,并納入統(tǒng)一的污水收集系統(tǒng)。如果沒有,建設單位要增設。值得一提的是,南京以后在直徑 600 毫米以上的管道或者泵站、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相關活動的,要先報送設施保護方案,切實保護公共排水設施。
據了解,為防止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,造成水環(huán)境污染,今后,新建、改建住宅的陽臺(平臺)應當單獨設置污水管道,并納入統(tǒng)一的污水收集系統(tǒng);考慮到南京沒有實行雨污分流的住宅存量較大,以后南京已建成住宅的陽臺(平臺)未依照前款規(guī)定單獨設置污水管道的,市、區(qū)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改造或者整治計劃,在改造或者整治時增設污水管道,以加強雨污分流的源頭管理。
此外,餐飲等企業(yè)產生的油脂或泥沙也被納入了管理條例。條例規(guī)定,餐飲、汽車清洗、建設工程施工等產生油脂或者泥砂的排水戶,應當配建油水分離裝置、沉淀池等預處理設施,并保持設施正常運行。為防止污泥處理處置不規(guī)范帶來的環(huán)境污染,還對污泥處理處置行為做了細化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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