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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質災害危險評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?
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包括下列內容:工程建設可能誘發(fā)、加地質災害的可能性;工程建設本身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;擬采取的防治措施等。
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(fā)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,報告編制和評估單位有責任提出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。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、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、施工、驗收同時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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